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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吧·少年”2026年长沙市青少年“奥运之星”U系列射箭锦标赛是经长沙市体育局、长沙市教育局批准,由长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承办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为确保赛事安全有序,特制订本规程。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参赛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每队各组别限报男、女运动员各6人。
1.运动员注册。运动员必须按照《长沙市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学校为单位于4月15日前在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系统()上进行注册。
2.参赛队报名。凡参加比赛的代表队,于4月15日前在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过时关闭系统),同时在系统内下载报名单,加盖学校公章,于领队会时提交纸质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提交,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1.各参赛单位必须组织参赛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查,确认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同时运动员须办理保额2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领队会向大会交验纸质单据,否则不能参赛。
2.运动员必须是湖南省户籍和长沙市学籍的运动员,并按《长沙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系统注册的长沙市运动员。
3.外省户籍和港、澳、台籍的运动员必须拥有长沙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中小学校的学籍(且在读)满一年以上(2025年9月1日以前),而且外省户籍运动员需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代表湖南注册成功。报名时须提交《学籍情况证明》。
4.代表外省、市、区在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中心注册或代表本省外市州在湖南省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5.省专业队进队运动员不得参赛,省队试训、集训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8.凡报名参加比赛的队员,将视同自愿代表长沙在湖南省体育局系统中进行注册,不再代表其他地市注册参赛。拒绝代表长沙市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不允许报名参赛。
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期间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各代表队所带资料不全、证件不符合要求,不予报名参赛。资格审查查验资料要求:
(2)代表队盖章的报名表(报名表在系统点击下载),要求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名表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以系统的报名表为准。
(二)比赛器材:参赛运动员弓、箭等器材自备(需符合射箭竞赛规则要求,允许使用碳素箭)。
(三)使用中国射箭协会审定靶纸。70 米使用 122 厘米全环靶纸,30 米、18米、10米均使用 80 厘米内 6 环靶纸。
(五)各组别团体赛均由 3 名运动员组成。个人赛如果同组别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均不满8人,将合并进行男、女混合赛;团体赛如同组别男、女报名参赛队伍均不满4支,将直接进行男、女混合团体淘汰赛。
(六)比赛中,运动员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不得虚报、错报环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取得的成绩。
1.技术申诉,按射箭比赛规则申诉办法执行。采取比赛现场书面申诉的办法,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由该代表队教练员、领队签字报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受理口头申诉,仲裁与执行裁判长商议后,仲裁的决定将成为最终判罚,当仲裁做出最终判罚后,教练员不可再次提出申诉。
2.资格申诉,代表队对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申诉的,必须在该名运动员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申诉报告,由申诉人、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本项目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不予受理。
3.送交申诉报告的同时须交申诉费,申诉费每人每项10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不退还申诉费,不得重复申诉。
(九)对参加比赛相关人员普遍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加强反兴奋剂工作,防止发生涉及兴奋剂问题。
(十)对比赛中的违纪行为处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本规程已有规定的按本规程规定执行。
各组别各项目均录取前8人(队),不足 8 人则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并颁发获奖证书。
技术代表、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长沙市体育局选派,不足裁判员由长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选派。
(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会议定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长Kaiyun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办公楼四楼中会议室召开。